答:理念是先导、设计是龙头。普通公路建设理念和勘察设计水平虽然总体向好,但仍存在一些问题:
一是参建单位水平参差不齐,投资规模相对较小、设计费用不高,市场吸引力不强。
二是部分项目建设理念有待提升,在环境协调、服务功能等方面还需要加强,有的路段实际运行速度偏低。
三是勘察设计管理还不严格。对普通公路勘察设计重视程度不足,论证调查不够充分,内部审核把关不严,设计方案的针对性和创造性有待加强。
四是部分重大技术方案论证不充分。一些山区项目技术指标把握不合理,设计精细化不足,存在大填大挖的现象,有的对原路调查评价不充分,老路利用率低。
由于普通公路主要由市、县具体实施,有的地方技术力量相对薄弱,制约了整体设计水平的提升。
为此,《指导意见》重点围绕落实勘察设计主体责任、强化设计管理与审查等提出要求:
一是规范市场准入。要求依法依规选择熟悉同类工程、具备较好现场服务能力的优秀勘察设计单位,不得设置壁垒,不提明显高出工程实际需要的要求,倡导“优质优价”,鼓励小型项目打包招标。
二是落实设计主体责任。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体系,设计成果要签署齐全、终身负责,设计变更涉及设计深度等问题的要先明确有关责任;支持勘察设计单位依据合同自主开展设计和评估论证,任何人不得强行要求更改设计方案、降低设计安全水平。
三是要加强勘察设计工作。特别是要重视勘察和基础资料收集工作,编制勘察工作大纲,勘察成果经验收后提供设计单位,勘察与设计要紧密结合,避免“两张皮”。
四是要重视设计审查。规范审查流程,突出基础资料、老路利用、结构验算、安全设施、排水系统等审查重点,减少后期变更,提高工程安全耐久性和投资效益。